做投行買500萬鑽飾住公屋的就是不愛錢的好女人: 本質上的Contradiction


從前,有個三十幾歲做投資銀行的女人,帶住價值港幣五百萬的鑽飾 (按報章報導為兩條鑽石頸鍊和一隻鑽石手觸),她沒有把這些鑽飾放在銀行保險箱,而是隨隨便便把這些鑽飾收藏在手袋暗格,你可以幻想到這是一個怎樣的女人嗎?

一、非富則貴,住豪宅開靚車的天之驕女
二、與男友和男友的女兒住黃大仙公屋的女人

答案竟然是二!


話說我在《蘋果日報》的 Facebook 的這條新聞留了一個言,誰知引來不少的留言回覆,其中有很多頗有趣的討論,很多人都認定女人是世間少見的好女人,身家豐厚又如何?搬到男友的公屋同居就是好女人!

做投資銀行的,年輕又賺到錢的大有人在,按2017年11月的這篇報導,年薪過百萬不是夢,而這個女人,把這些是她最少年薪 5 倍的首飾 (省吃檢用 + 每年都保持過百萬年薪 + 連續 5 年) 隨隨便便放在手袋暗格,這女人真是視錢財如糞土喔!(話說,會有視錢財如糞土的人做投行的嗎?視錢財如糞土的人又會買 500 萬鑽飾這些奢侈品嗎?一定有的,像容海恩一樣做議員但不議政的也大有人在。)

買首飾又不同買樓,買層五百萬的樓你可以向銀行借貸,然後分 20 年還供到退休,但買 500 萬首飾的話就不可以這樣分 20 年跟銀行供款了。換句話說,能夠用這 500 萬買首飾的,當然是閒錢。而且看其毫不珍惜的態度,不怕刮花不怕對鑽飾的傷害,就知這一定是「用來用去都係面嗰浸」,呢啲咪豪氣囉!!!

2015年的時候我為雜誌做訪問,身上戴著700萬的名牌珠寶鑽飾,一邊影相一邊心驚膽顫,生怕刮花,有 700 萬我會用來投資用來買樓,弄壞了我實在賠不起。這些可以買到一層樓的鑽飾,人人都珍而重之,戴的時候還要先戴上手套,一拍完照就放在絨盒裡頭。你用 HK$9,000部 iPhone 都要戴個手機套啦!但女人只視 500 萬的鑽飾如玩具,隨便放在手袋暗格就算。

一個有 500 萬閒錢買首飾的女人,她為了愛情,甘心入住男友和其女兒的黃大仙公屋,啊!這是真愛啊!真是世間少見的好女子啊!尤其是她是那麼的出污泥而不染,就算在投行這些萬惡的金融買賣行業工作多年,她都甘於青菜淡飯,為了愛情,她不愛豪宅,就算是公屋又如何?韓劇台劇都大把這些劇情啦,千金小姐為了愛情甘願委身窮漢。

為甚麼不邀請男友去自己的豪宅一起同居呢?因為這才顯得出這是真愛啊!真愛就是要經得起試煉,你看,當年寶詠琴沒有入住洪朝豐的公屋,反而邀請洪朝豐搬去她的馬己仙峽道豪宅同居,洪朝豐真可憐,不能試驗到寶小姐是否真愛!要是讓男友和他的女兒一起住豪宅就不是真愛了!

但是好景不常,女人跟男友的10歲女兒經常鬧不和,小女孩偷了老竇女友的鑽飾掉落街,女人報警處理,派了大隊人馬搜尋仍然遍尋不獲!500萬喔!不是買條菜啊!(話說,很多留言的人都好像買過 500 萬鑽飾似的,紛紛表示 500 萬鑽飾濕濕碎,是我少見多怪!) (......而我是真的見過甚至戴過幾百萬的鑽飾,LOL) 但差人唔係咁諗,在動用了大批警力搜索後,還是找不到!經過一連串的盤問之後,懷疑是小女孩把鑽飾收起,但還是死不肯透露鑽飾在哪裡,仍然表示是掉了落街。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很多人以為這是一個不愛錢財的女人甘心委屈的愛錢故事,但沒有想過事件本身就存在著本質上的 Contradiction,一個不貪錢的女人不會做投行,做投行的女人不貪錢亦不可能賺取每年過百萬年薪,不貪慕虛榮亦不會花錢買幾百萬鑽飾,一個真的有如此能力去貪慕虛榮的女人,會有可能不貪錢嗎?那是本質上的矛盾。而又,為何有錢的女人搬到公屋去住就是好女人呢?我只看到有人濫用公屋而已,難怪起再多的公屋都不夠。

這篇新聞真的很有趣,沒有人懷疑女人是否報假案,虛報首飾的價值;其次是否有人想恫嚇那個 10 歲小朋友,或因為長期積怨不和,報復心理之下報警召來大批警察呢?整件事從頭到尾都是家事,無論是男人或者女人卻都不打算好好處理。

最後,按現時的公屋入住條例,非戶藉人士入住公屋 / 把單位分租 (不論有沒有收入),屬嚴重違反租約,戶主或需交還公屋;虛假口供報假案亦是非法的,請勿以身試法。

Designed by OddThemes | Distributed by Gooyaabi Templ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