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軟硬,現實也有太多因財失義的例子了。
前文提過的好友 J 先生 (跟我去吃泰菜那位) ,他有一位多年好友 K 先生 (假名),K 跟 J 是中學同學,K 是 J 的師兄,他們很要好,早幾年我跟 J 初相識的時候,J 便常常把 K 掛在口邊。
我也認識 K,有一段日子,我們幾個,還有 K 的男友,常去尖沙嘴一間酒吧玩,玩飛鏢,唱歌喝酒,一星期見幾次,很快樂。
後來直至 J 和 K 合夥開了酒吧,情況就有不同。常常聽到 J 埋怨 K,K 很少打理酒吧的生意。又或是 K 投訴 J 用人不當,害酒吧賺不了錢。
剛才 K 致電我,說開了家新店,賣水貨的,就在酒吧附近,叫我有空去看一下,我說好呀,能不能打折?K 說當然可以,還問我拿了 email,說要發些資料給我看。
所 以我就在 MSN 問 J,J 說很惱 K,我問為甚麼呀,他說早一陣子才跟 K 吵了 (正確點來說 J 用的字眼是 "diu" o左 K 一鑊),J 問我 K 是不是說水貨店是他開的,我說是呀,原來 K 跟 J 說水貨店是朋友開的,他連份兒都沒有,後來 K 又跟 J 說想賣掉酒吧,又或者拆夥甚麼的。
我們都猜不到,為甚麼 K 要跟 J 說謊這家店他沒有份,他們那麼要好,我認識的 J 是個對錢沒甚麼慨念的人,而且對朋友很好,重義氣的;這些 K 也知道,為甚麼他要對 J 說謊,害怕 J 會要侵股在那小小的水貨店嘛?
我死也不要跟朋友合夥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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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也不要跟朋友合夥做生意。
我以前都咁諗。你講的case我耳聞目睹過太多了,但到頭來,最能有共識的始終是好朋友。
朋友 > 你唔驚到頭來無 friend 做反晒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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