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不少網友 / 朋友留言對於我現在夠竟是獨居還是什麼很有點意見。
這個我得先說一下我自己對同居這個字詞的定義 —— 同居嘛,就是說住在一起,7×24那一種,屋內的大小事務都有 share。
所以以前你問我,我一直都不會說我跟男友是在同居。
OK!今天得到林先生的 officially 答案。看 VCD 的時候問了。
「喂喂喂~ 你究竟幾時先肯搬過o黎同我住?」
「都差唔多啦,我一個禮拜都有四日響你度,咁你都要比我返下屋企見下屋企人,係咪?」
呵呵呵呵呵呵~
終於有一個比較似樣o既答案!
所以,我o地係半同居!!!!!
新同居時代正式展開!
高度讚揚林先生家務參與度(比起以前)大大提高!!之前幫手洗廚房洗冷氣(個隔塵網),掃地!十分抵錫!(雖然依然係我自己洗衫洗碗買送煮飯倒貓砂......)
如果再幫手做多o的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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