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照錄,隻字不漏。
信不信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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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道歉聲明
日期: Tue, 10 Oct 2006 15:54:16 +0800
素顏小姐:
你好! 我是那位抄作你文章的H小姐.
實在是非常抱歉.我想不到事情變得如此地步.我想我有必要向你說明事情的始末.
起初我忽略了先知會你便作出是次之研究測試.我的u(工)作除了我中環的那份正職外,還在中大Social Science學糸中做project及research等part-time, freelance的.我們的小組在數月前探討青少年在互聯網的帶動下所遣生的問題.發覺大部份人都會感到寂寞而又希望保護自己,經一些公眾但又可隱蔽的傳播媒體, 例如ICQ, MSN等渠道得到他人的認同.而現時的青少年社會問題, 犯罪問題正正就是由internet世界而起. 且由不同的BSP提供的BLOG亦日漸普及.他們大多都抱有好奇心及窺探他人的生活作為平日消磨自己的時間.
我們進行了一連串的策劃及統籌, 安排了小組的事工聯同一些經常遊覽網站的青年,在網上日誌上,ICQ, MSN, 留言版等等做searching partner, matching, chatting, post等測試工作.
因我先生與你亦同樣從事設計的工作, 他提到香港人的普遍現象是抄襲.
於是我便選擇了從blog入手,嘗試去了解陌生人與陌生人之間在互聯網絡中的互動性.在blog與blog的連繫中, 無意中發現了一些常被網友們search的blog.但基於不知結果是否得到大量的回應, 我亦忽略了事前通知你的程序.
没想到在網上的抄作事件所帶出的迴響.發覺無論是認識的朋友,blog友, 甚至乎不認識的都會為事件抱不平, 為受害人而憤怒及不值.但同時發覺當中有不少的是人云亦云,即當大多數人朝著同一方向表達相同的意見時,同一時間去斥罵責備他人的同時,自己亦下意識的做著同一回事,但矛盾的是他們從不知發生什麼事及當中不對的地方.
素顏小姐, 請你放心, 我經已將自己私有的網上相簿, 文章等都一一刪除.倘若有如漏的請即告知.對於本人的疏忽大意及對你造成的困擾,我衷心的在此道歉, 希望你能明白及原諒我的過錯.同時,
我亦對你身邊受影響的家人,朋友,同事們致歉.希望你不會再寫一些傷害到我家人的文字
希望你亦不會受是次抄作事件的影響,在事件中我發現有不少人未有正確使用互聯網,blog等.但我相信文字是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及尊重上.希望你繼續好好的寫,
相信有很多人能夠感受到當中的share的真正意義.
在此鄭重的向你說句對不起!!!
慧子姐姐(這名是我那些邊青替我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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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如果此所為調查是為真事的話,那麼為甚麼連你的個人相簿 description 也要抄作一番?抄文同時又抄 comment 自己回覆自己,而不是等待其他讀者回應?每一次我煮了些甚麼你又真的去重煮一次呢?偷去我煮的東西的照片矇混在自己的私人相簿裡面還譯了英文名稱?
還有,要是你的丈夫真的是從事設計工作,so sorry,shame on him,竟敢鼓勵自己的太太去從事如此的鼠竊行為。不尊重人家的創作,憑甚麼自稱 designer,我呸!
你實在打亂了我寫 blog 的日程,本來我也想過好好的去原諒你,但見你也立即把網站的文章全數刪掉也好像真有點誠意。
不過,從這 email 看來明顯地你只是在編做一個藉口而已。
請好好的去自我反省吧!大學生!
** 補充,剛得到在中大畢業的友人協助下,尋找此人最有可能兼職中的社會科學院中的社會工作學系 / 心理學系 (link),搜尋現正進行的研究題目中,暫時並未有發現任何相關的研究項目。
雖然如此,但實事求是的我,會於日內聯絡中大校方,查詢相關資料真偽。相信校方會十分樂意解答此等影響校譽事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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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Oct 2006 12.22noon update
剛發信到 general office of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department of psychology 及 department of social work,查詢此人所言之虛實。現把此信公開。(我的中文只有中五程度,可能寫得比較差,見笑了。)
致 各院有關負責人
敬啟者,
本人於網上長期撰寫一網絡日誌 (Blog),後得一友人無意發現一女把本人的網上日誌全數偷去並複製於自己的網誌內,甚至包括網友的留言。及後更發現本人放在網上的相簿裡面一些照片也 被此女偷去,並放到自己的私人網上相簿去以混淆讀者視聽。本人發現後曾於網誌內作出嚴正警告,此女立即把網誌刪去,並於 5 日後把相簿內的照片刪掉 給 及 發給本人一封道歉電郵。(詳細前文後理見於本人網誌 http://plainfaceangel.blogspot.com )
內容大致為此女聲稱現正於中文大學 Social Science 某學糸中做以兼職形式做 project 及 research 等。因現正進行一「探討青少年在互聯網的帶動下所遣生的問題」的題目,選擇了從網誌型式入手,嘗試去了解陌生人與陌生人之間在互聯網絡中的互動性,故此抄作本人之網誌云云。
此事亦已經廣泛網上流傳並鬧得熱哄。甚至有網民揚言要把此事聯絡一眾傳媒報導等等。
貴校為香港之最高等學府,一向校風純樸,對於此受高等教育的人對我作出如此之鼠竊行為實在令人非常驚訝及咋舌,亦覺她的理由相當牽強。現想查詢,此女是否 現正於貴校就讀 或 兼職工作,又 是否正進行相關之研究工作?鑑於此女並未有透露所屬部門,故本人只能電郵到各最有可能的地方去。(已於電郵底部附上我所知的全數從網上搜尋器得來的相關資 料,及附上此女照片一幀方便閣下作搜尋工作) 如有需要,本人亦可附上此女給本人的道歉電郵足本 及 其他相關網址。
另外,若此女所言屬實,請問貴校是否容許兼職員工及學生作出如此侵權事宜?如否,貴校又會就此事作出甚麼行動回應?
鑑於此事涉及嚴重侵權,侵犯本人個人資料等有辱貴校校譽之犯罪事情。煩請盡快 致電 或 電郵 聯絡本人,以正視聽。否則本人有可能會採取相關法律行動及把事件交予傳媒去處理。
謝謝!
Patricia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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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小姐的解釋太hin強了吧~
如果真的做研究測試的話,今次事件應該可以清楚知道現在blog的文化係好重視真實性,再不是改個網名吹到自己點點點就個到骨~
如果這位小姐是做research的話,
1. 請証明
2. 你用敝公司的平台做Research, 可能不用知會敝公司. 但發生了這麼一件事, 也起碼要解釋一下吧? 需知道這樣的事對敝公司的平台也有很大影響.
接觸過素顏之後, 我曾給這位小姐留言,結果連文章一拼被刪掉. 我再給這位小姐一個PM, 希望她可以解釋是件及向素顏道歉. 結果竟是如此....
哈哈~
就由件事過去啦,我諗佢都受盡教訓架喇~
經過呢件事之後,都係唔好成日0係blog 度講人壞話...
原來好危險。
嘩...簡直峰迴路轉,黎個反高潮:p
其實我唔係好明佢心理,如果我抄人比人發現,應該作賊心虛,等件事平息,點解仲要打一大篇道歉聲明?好似有D此地冇銀喎...
我也是在中大社會科學院唸兼讀碩士,未有聽過有關project的進行,不敢判斷這個project是否存在,但是我相信中大的研究項目很重視research ethics的問題,如果研究需設立一個prototype的blog來測試群眾反應,他們一定會知道當中涉及的資料來源問題。
再者,我不相信一個researcher會在那個所謂測試的blog上把自己的資料披露到這個地步。
而且Social Science是學院,學院內有多個學系,本身卻不是學系,我wonder她對自己工作的機構的熟悉度。
不過我也認同,她已受到很大的抨擊和教訓,如果她用了那麼長的時間來說這麼一大個謊話,想必她也不好過。
為了我們一眾支持者,請繼續好好的寫blog,開心的寫blog!
件事會唔推上報呢?
"而現時的青少年社會問題,犯罪問題正正就是由internet世界而起"
--嘩係咩?邊個研究o既結果o黎o架?
"没想到在網上的抄作事件所帶出的迴響.發覺無論是認識的朋友,blog友, 甚至乎不認識的都會為事件抱不平, 為受害人而憤怒及不值.但同時發覺當中有不少的是人云亦云,即當大多數人朝著同一方向表達相同的意見時,同一時間去斥罵責備他人的同時,自己亦下意識的做著同一回事,但矛盾的是他們從不知發生什麼事及當中不對的地方."
--請問係邊一o的人人云亦云呢?比o的例子好喎.
都唔知佢講乜 .......... !
就當佢真係做 research, 我仍然未知佢個 research 係乜 subject 同點解要抄.
p.s.如果要做research,點解要係比人發現5日之後先解釋?仲係比人發現當日delete抄襲文章同照片但又唔立即作出解釋,唔通佢篇野打左5日?定係要時間上網搵其他blog既文章先send到信比你...
H小姐嘅藉口真係可笑
真係想都想唔到一個有咁多學識嘅人
竟然可以作出一個咁難以置信嘅藉口
如果任何抄作別人BLOG嘅文字
用住相同嘅藉口:做RESEARCH就可以胡作非為
我諗呢個世界唔會再有熱愛寫BLOG嘅人出現
因為大都可以上網去抄人舊文
COPY人D舊相就得啦
駛咩自己動腦花心思去寫
佢嘅做法簡直令人感到羞恥
我覺得真係要將哩單嘢推上報﹗
我其實在大學主修犯罪心理學﹐
可否幫我聯絡她﹐我很有興趣“研究”她﹗
:P
我懷疑她有妄想症﹗
估唔到冇睇一陣就會有 d 咁o既事...
等我仲以為單野已經完左添!!
well, 個人認為佢所講o既野同個 research (佢個 research 究竟講乜) & 個 blog 的抄襲內容一 d 關係都冇...
反而覺得似早前大6 網上有單野:
寫 blog 果個人話自己係o係大 6 度住o既外國人, 點樣成日周圍溝大 6 o既女性
仲有事後感想添
點知俾人討伐之後就成班人走出唻話係做 research...
...其實衰左就衰左啦!! 仲要死撐!! >:(
咁荒謬既情節,我倒懷疑呢個女仔本身係咪都一樣被人整蠱梗?我唔知頭唔知路,但情節實在大似有人刻意令佢在網上犯眾憎。有晒佢既相片安排一個私家blog唔難。始終佢有兩個以「自私」解釋唔到既奇怪行為,(1)抄人個blog真係太冇實質利益;(2)尤其自戀的女仔,道理上更不會抄人抄到全無性格;(3)事後仲有心情寫篇傻佬睇到都會笑你低B既「道歉信」?若說呢個女仔short左,我就呢個女仔本身都係另一個受害者,被另一個更憎佢既幕後高人玩梗。
續上,
1)一個抄野抄得咁明顯既人,同時間佢可以毫無顧忌將自己那些明顯暴露身份的相片post上網?
2)要靠一點專門搞事既壞學生直覺︰每當見到一個blog,條女明明客觀地醜,卻在blog上誇大十倍兼過火咁讚美自己,我地第一個反應是︰相中人被人擺上枱。
3)也靠一點專門搞事既壞學生直覺︰睇哥封道歉信,真係feel到寫既人邊寫邊忍住笑。篇文其實顯示作者好有玩野幽默感,而呢種幽默感睇0黎似男性多過似相中那位平傭女生。
4)佢既手法比我既感覺係,佢做既壞事實在太易踢穿,易到彷彿就係等梗人們來踼穿。
5)唔知點解,如果假設條女真係比人玩,女方丈夫既相貌,直覺上也在幕後黑手的計算之中。因為,實在太明顯要比人笑。
當然,以上只是個人假設。
最後,如果抄襲者真係相中女人本人,咁我只能夠說,只有兩個可能,(1)佢真係精神有問題,(2)佢一定係玩野搞事既低手,想抄人野但最後被人輕易捉到一身痛腳,你憑乜係互聯網世界抄野?
如果抄襲者真係相中女人本人兼且(2)正確,咁我們可進一步推論說,佢同時都必定係互聯網白痴(3)。只要佢多一點互聯網常識,搞人地個blog前,點都係做返一輪狡兔三窟之準備工夫。
如果(3)成立,即係如果佢係互聯網白痴,咁我就有理由質疑兩件事︰
第一,如果佢老公有份參與,假設大男人電腦常識高d的情況下,點解可以容許老婆咁白痴?即是說,如果道歉信係真,那條女老公一定都係電腦白痴。
第二,條女本人連互聯網反撲威力之大都未認真了解,就做research研究互聯網?呢一點有些奇怪。
好多留言!!! 等我逐個 re 先!
PM > 香港新聞資訊透明度高, 講真都好難點樣吹水吹到自己好勁. 好快就會有人走出o黎踢爆o架啦.
細仔 > 2) 我諗你寫完佢 5 日後都應該會蒲頭 reply 你再 say 個 sorry o既.
kinson > 再次感謝自家創作恐怖鬼故事一則!
李小龍私生女 > 有個更好用o既詞語, 欲蓋瀰張. 好明顯佢係"鬥"呢封 email "鬥"o左好多日啦, 多謝揭發影子人.
puiyee > 多謝支持! 另, 想聯絡閤下, 麻煩 add 我 MSN djpatricia@yahoo.comh.hk
不吐不快 > quote 得好!
juneone > 你既答案係同我男友睇完之後講o既一模一樣!! haha~ btw, 你唔係去o左旅行咩??
rolex lam > 最不可思議係佢咁 well-educated 加上都有返咁上下年紀都會玩抄 blog. 我以為係得果o的講 "巧令令" o既細路女會咁樣做.
n'ana > 嘩!! 講乜都得但係千奇唔好推上報!!! 我好怕香港o的傳媒, 特別係(似)會對呢單有興趣o既壹仔, 肯定會亂咁寫亂咁 quote.
busybee > 我鍾意你最尾果句!!!!!hahaha~
anonymous >
1)(套用你個 terms)靠一點專門搞事既壞學生直覺, 唔落名唔留link唔留email o既無名氏講o既o野, 只可信 3 成.(唔係針對你)
2) 你諗多o左.
3) 假設佢係比陌生人玩,要玩死一個人係唔需要抄個blog然後等等等等等等等等好耐等人發現同等人去討伐佢o既.
4) 假設佢係比熟人玩, 玩佢果個人咁熟悉佢 (included 佢住邊/做o的咩/公司地址....), 要玩佢有更多方法!!!!
5) 請參巧 busybee 留言的故事.
anonymous > 1) 我相信佢係想搞事o既機會率比較細, 因為佢抄我果o的都唔係o的咩能夠 draw 大眾 attention o既文章. (e.g. 早前果個 "港女 kiss 律師" 果個 blog 呢就係一個好o既 example)
2)男人不一定是電腦高手, vice versa, 女人亦不一定是電腦白痴.
3) 你真係諗複雜o左啦. :)
p.s. 你有心機打咁多o野, 何不落個名留個 link?
欲蓋彌彰* typo
哈哈,其實我講呢d說話前,都已經幾相信係相中女本人。理由是,我之前曾花氣力對過佢各種blog的email, 搵到一些大概係佢本人開的一些中,有link埋那些抄襲的blog。
我只係隨口講出一些可能性。你說我複雜0左,我認。只因寧枉無縱,太輕易諗,就會太輕易相信或者冤枉人。寧願自己諗複雜,都唔願意輕易冤枉左人。尤其係一面倒的情況下,我地更有必要刻意令自己想複雜些,目的只為阻慢自己下判斷的時間,因為一下判斷,用作反應的行動,往往可以很激烈。假如最後真係冤枉左人,唔通又係一句sorry嗎?(唔係針對呢次)
再三澄清,我本人都幾認為佢係抄襲者本人。
順帶一提,我說「在假設大男人電腦常識高些的情況下,就會………」,而不是說「我認為大男人電腦常識高些」
生活事心情事,想得愈簡單感覺愈好。但一些關乎憎惡、復仇、替天行道的行為,下判斷去行動前就應想多些可能性,因為若仇報了九成九沒回頭餘地。
人太多「正常唔會有錯」的錯覺,若容許這些直覺不受批判而橫行,與鳥獸有何分別?若有能力想多些可能性,卻置之不理,即差不多先生。
唔好以為我駁你,我說以上話時,也抱著承認「她是抄襲者」的前題下說的。
最後呢句你寫比哥條抄襲女,如果封道歉信真係你寫,你文筆之爛之冗贅,一d都唔似讀中大。(其實我講0黎都多條啦,佢一路以來行為之低劣,本就有辱校門了)
(返左啦, 雖然未 hea 夠.)
佢而家只係好似好有誠意咁寫左一大篇文, 但篇文只係堆砌而無中心, 只有道歉而始終無解釋到佢既行為.
我一直都有看你的網誌,知道這次事件後,也認真的去對照過兩者blog的相同之處,發覺真係好多相同,其實佢抄就算啦,仲要寫篇野黎將件事火上加油?
"没想到在網上的抄作事件所帶出的迴響.發覺無論是認識的朋友,blog友, 甚至乎不認識的都會為事件抱不平, 為受害人而憤怒及不值.但同時發覺當中有不少的是人云亦云,即當大多數人朝著同一方向表達相同的意見時,同一時間去斥罵責備他人的同時,自己亦下意識的做著同一回事,但矛盾的是他們從不知發生什麼事及當中不對的地方."(引文出自素顏天使blog)
我覺得佢呢番話話係想拉其他人落水去掩飾自己既事,甚至乎係指眾多撐素顏的人。一個大學生居然不知道引用他人文章要註明,其至乎我做報告時教授都有說過不可引用一篇文章多於六行及不能不引明出處(我教授的標準),一律視作抄襲。
我不能預先否定她不是真的做research,但如果我知道那個是project的負責人,我會叫他唔好再用佢啦!到時俾人話自己的調查是抄人的幾可悲,無謂為左一個無知識無常識的人嘛!
素顏, 支持你架!
holysun(不想叫她的朵),做錯唔緊要, 撐都用過好d既方法啦,你寫篇咁既野,我一路睇一路媽媽聲!
唉!其實我懷疑佢係讀心理學架囉,根本佢一直都係玩緊捉心理.呢個根本就係一個局,一個遊戲.你試吓咩都唔做,等呢件事慢慢平息,量佢都唔敢會做d咩.就由呢件事過去吧,我諗佢個心都唔好受.
i really can't belive that she can make such an excuse, it is so easy to findout her... what if her superior know about it?
uni in hk are that "keng"? research on such topic? why not research on other things? to help people to improve life, or help hk to be a better country?
i think maybe she get a group of ppl for drinks and they sit down to choi sui "blow water" and they found this solution...muahhaha...
if they are others that doing the samething... i can only shake my head... and pity for them...
講多無謂,為了滿足好奇心,已去信其聲稱之學系問過究竟。不論今道歉信上所言者孰真孰假,若真有此project,那嚼石妹的操守一定有問題;相反,如果根本無此project,那後果將更嚴重。她邪惡地將偷竊行為以貴系之研究來作藉口。只要學系不是和她蛇鼠一窩,那麼兩者佢都大獲。如果學系話冇問題,冇野,咁即係將會迫我去信大學或報館。
墨麥同墨太,坦白講,我仍留有「你可能被人玩」的餘地。希望你倆老出來澄清。墨太笑起來咀如嚼石,口中之石亦如亂石塚;至於墨麥,其銅頭之無堅、其神情之閒定,直讓人忘懷其貌之不堪入目。倆老的騎呢,生我之不忍之心。
你張相好似你 BOR~
事隔一日已經多咁多 COMMENT.
追都追唔切呀~
怕且你唔報警, 校方都會報案,
報左案無記者追訪就好高難度.
(家下網上犯罪等同真實犯罪啊~)
看來 H 小组還是出來認衰會好過點.
我想問好耐:
[没想到在網上的抄作事件所帶出的迴響.發覺無論是認識的朋友,blog友, 甚至乎不認識的都會為事件抱不平, 為受害人而憤怒及不值.但同時發覺當中有不少的是人云亦云,即當大多數人朝著同一方向表達相同的意見時,同一時間去斥罵責備他人的同時,自己亦下意識的做著同一回事,但矛盾的是他們從不知發生什麼事及當中不對的地方.]
她是否想有人為她抱不平啊?
做賊還想討公道嗎?
有時網上面寫咩都緊會有人睇到,有D人更以為在自己的BLOG想寫甚麼想做甚麼便做,完全不用理會他人,素顏,我也曾在別人的網中被人大肆踐踏,用不實言語攻擊我,最好笑的是看到的人都說她被害妄想證(全部都是認識她的人),最後被迫刪去自己的言論,但她又口口聲說自己沒錯?更改為到其他人的日記中寫,我卻追著她將真相說出!所以話天網恢恢!!
正如此姝(豬),你要抄都抄一個無人睇既網,但你卻抄一個有如此多人支持的網,如今事情鬧得這麼大,這是否叫做"自作自受"?
好感動!!!! 大家 reply 都打咁鬼多字!!!!
kenny > okok, 我唔會再叫你做暱名人啦. 總之記得留個名啦.
juneone > 係鬼道歉呀佢. 有心道歉洗鬼吹水吹到咁大!
閒人 > 多謝支持!! "我覺得佢呢番話話係想拉其他人落水去掩飾自己既事" 同意, 佢都係暗想話其他人係盲目撐我呀咁.
yoyo > 我確實係諗住等件事凋淡就算, 如果唔係都唔會打果個公開信比佢叫佢唔好再打我主意. 鬼整佢又 send 個 email o黎吹個咁大o既水. 既然佢吹到自己咁"偉大", 就陪下佢癲啦.
meng yan > 我本人唔針對大學生做咩題目o既研究, 呢個係佢地自既o既學術自由. 只係做研究做到要抄人個 blog? 我又唔覺得有需要喎.
anonymous > 你仲快過我!!! 睇下 CU 會幾時覆我地先!! "墨麥同墨太" 呢段好正, 我對住個 mon 都笑o左.
tracy > "你張相好似你 BOR~" 全知賢正呀! "怕且你唔報警, 校方都會報案" 我都覺, 應該會推上報喎搞到咁.
閒人 > 我諗佢其實完全唔覺得自己有錯. 做錯事仲要講個咁大o既大話去自圓其說.
非常憤怒!我覺得必定要中大作出解釋!否則,素顏天使一定要作出相關行動,如法律行動。
不用怕,我們眾blog友一定支持你下去!
正義之師
天使,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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